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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沈阳将建成安全城区 80%以上街道达安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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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6-15 17:3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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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里的危险源有人管,困难人群有人帮,生活安全常识有人教……记者从我市的安全社区启动仪式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建成安全城区,80%以上的街道达到“全国安全社区”水平,城市保障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什么是安全社区? “安全社区简单地说就是在一个社会单元内,安监、建设、公安、消防、卫生、社区、企业等多部门跨界合作、资源整合,相互促进、持续改进的一个过程。一个能够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感的持续工程。这个社会单元最小是一个街道,也可以大到一个城区,甚至是一个城市。”沈阳市安监局综合处曹辉处长介绍说,安全社区是一个社会有秩序、有制度、有文明地高度发展的体现。 安全社区有哪些标准? 记者了解到,对于创建“国家安全社区”,以至于“国际安全社区”都有标准可依。按照目前政策,创建“国家安全社区”至少要具备12项“安全社区基本要素”。这12项要素包括:安全社区创建机构与职责、信息交流和全员参与、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安全促进项目、宣传教育与培训、应急预案和响应、监测与监督、事故与伤害记录、安全社区创建档案、预防与纠正措施、评审与持续改进。 “创建安全城区已经列入我市的‘十二五’规划,并且成为最近五年政府的工作重点。安监部门会针对进程情况对相关政府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专门的考核。并且创建安全城区又是一个增加居民幸福感,为居民办实事的工程,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相信目标的实现不会有困难。”曹处长预计。 该项工作的具体计划为:2011年在沈河区全面推进“国际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将在两年内通过验收。铁西区、和平区适时启动“国际安全社区”创建工作;2011年,全面启动沈河区、和平区、铁西区、大东区、皇姑区的创建工作。利用3—5年的时间,铁西区、和平区建成全国安全城区。大东区、皇姑区50%以上街道通过验收。东陵区、于洪区选择条件较好的街道开展创建工作;2011年要加强“沈阳市安全社区”工作力度,创建总数达90%。“十二五”期间全部完成“沈阳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三个阶段推进创建工作 据沈阳市安监局局长陈建智介绍,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全面发动阶段(2011年6月至9月)。各地区利用2011年6月1日举行的沈阳市全面推进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的有利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职业安全协会理事长张宝明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制订周密的工作方案,召开大会进行宣传发动,明确创建工作目标,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尤其要加强对社区单位和居民的宣传发动,扩大知晓面与参与面。 二是组织培训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一要加强对创建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街道主任、社区主任及其它项目工作组人员等,邀请中国职安协会专家定期授课。二要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培训,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和各级专家组的作用,深入社区进行宣传、培训,弘扬“共享共建”理念,提高参与创建能力。三要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及本市安全社区交流、考察活动,增加交流沟通,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与本地区实际结合,加以运用。 三是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阶段(2011年6月至2015年)。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安全社区标准、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要以项目为引领,以解决群众关心的身边的安全问题为重点,结合本地区安全与伤害的特点,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创建,并定期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市安委会办公室已成立安全社区专家组,负责为创建安全社区单位提供指导、咨询、培训、评定等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安全社区”,申报验收一个,坚持高标准,决不走过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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